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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司法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12-07 10:03

本报讯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县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靖边县司法局组织县妇联、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县普法宣传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张家畔司法所全体干警,在县政府广场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霍海荣主持。

启动仪式上,县普法宣传中心主任方爱萍作了“国家宪法日”专题发言。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京津作了“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动员讲话。李京津指出,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是法治领域中一次非常重要的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宪法宣传周”主题日活动中去。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法治宣传展板、搭建宣传彩门、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律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种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推进民主法治的创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网络编辑:贺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