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春月) “居民朋友们,‘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一带’是指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既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不负责!”5月26日,县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组织民警走进统万路、龙山路社区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每到一处都详细讲解了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向社区居民发放了“一盔一带”宣传资料,加大对市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靖边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乘车人,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关爱生命、摒弃陋习、文明出行、远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