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15号通告。通告指出,靖边县逐步有序恢复全县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
据了解,先行恢复1路、5路城市公交线路运营,调配公交车12辆,分别为1路5辆和5路7辆,运营时间为每日07:00至19:00,发车间隔时间不超过30分钟,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及时调整。2路、3路、4路等其他公交线路逐步有序恢复。
从现有8家出租汽车公司组织部分服务优质的出租汽车先行恢复运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和客流情况,有序调整增加出租运力,直至全面恢复。
通告要求,恢复运营的公交车、出租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全面做好消毒工作。
实行实名乘车制度,市民乘车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扫码登记。对不具备扫码录入条件的,进行手工登记。市民须采用刷卡或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方式结算车费。
通告提醒,广大市民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乘客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乘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有发热(体温≥37.3度)、咳嗽等症状的,一律禁止乘车。对发热的乘客,立即联系移交卫健部门。
通告指出,公交车每辆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乘客必须分散乘坐。出租车副驾驶座位禁止乘坐,严禁拼客。
为保持车厢内空气流通,公交车、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关闭车厢暖风系统,开窗通风,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