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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执纪监督“护航”经济普查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12-13 09:38 作者:赵永靖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靖边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效能,全力“护航”经济普查工作。

为了严肃普查纪律,该县要求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及相关负责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等相关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编造虚假普查数据、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同时,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经济普查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该县统计部门结合经济普查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对每个时间段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完成标准进行系统的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虚假上报数据等问题线索进行督查排查,并通过公开公示举报电话等方式,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在经济普查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经济普查,数据准备真实至关重要。为了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稳步推进,该县统计部门突出监督重点,完善普查业务流程,规范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对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时督查,防止出现大范围的系统性误差,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同时,加强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和普查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

据悉,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该县将在普查正式登记阶段,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实时跟踪督查,对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网络编辑:贺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