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8日,齐某某报案称:自己醉酒后坐在靖边县南关某宾馆大门口,因为醉酒隐约被人拉扯。酒醒后发现随身携带的4800元现金及两部价值1万元的手机被盗。经查王某(汉族,1993年02月02日出生,现住靖边县东坑镇大阳湾村)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8月6日凌晨2时许,靖边县某火锅店库管侯某某报案称:该火锅店总经理室内的46条软中华、7条黄芙蓉王、5条好猫延安(金卡)、1条鄂尔多斯、1条黄鹤楼梯耙、6盒南京九五至尊香烟被盗,涉案金额四万余元。
经查,该火锅店员工孙某某、袁某某、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该大队先后在靖边、安塞、榆林等地将涉嫌盗窃的王某、孙某某、陈某、袁某某等四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