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共破获赌博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7人,查处赌博行政案件90起,行政拘留170人,收缴赌资20余万元;破获游戏厅赌博刑事案件6起,刑事拘留8人,逮捕1人,查处游戏厅赌博行政案件6起,行政拘留11人,收缴赌博游戏机35台;破获涉黄刑事案件33起,刑事拘留7人,逮捕6人,查处涉黄行政案件37起,行政拘留38人。
8月8日21时许,该局新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靖边县一停车场门面房内有人赌博。该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秘密侦查,经过蹲点守候和严密布控,一举将正在以“推对子”方式进行聚众赌博的姚某、张某、童某等19人抓获。并且将该房屋内存放的4台“捕鱼达人”大型赌博游戏机进行扣押。经查,姚某在靖边河东该停车场门面房内非法经营游戏厅,期间多次招揽张某、童某、何某等19人以麻将“推对子”方式进行赌博,姚某为赌博提供条件,并从中获利;童某参与赌博并为赌博人员提供放贷(放板),从中获利数万元;何某等16人先后不同程度均参与赌博,过场输赢达30余万元。姚某、张某、童某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何某等16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份以来,西郊派出所民警陆续接到群众举报,一康姓男子利用微信软件多次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7月6日,民警根据线索乔装与康某某(男,21岁,定边县人)约定在长庆路某酒店见面,大约十分钟后,康某某带领徐某某(女,24岁,安塞县籍)前来赴约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康某某自2014年6月中旬至今介绍刘某某(女,33岁,韩城市籍)、徐某某(女,24岁,安塞县籍)、邵某某(女,23岁,安塞县籍)等三人先后从事卖淫活动十余起。目前,康某某已被该局刑事拘留,刘、徐、邵三人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