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靖边县纪委、县监察局对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将原牵头、参与的145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中省市纪委和县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和不再参与136个,保留和继续参与9个。
今后,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更好的旅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