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好“执着”,一而再地犯同样的错,知错不改换来沉重的代价。近日,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查获某驾驶员不到三个月时间两次醉驾,该驾驶员被再次刑拘。
李某,男,33岁,陕西省横山县石湾镇人,持B2机动车驾驶证,2016年4月21日,因醉驾被陕西省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查获,驾驶证被吊销,并被刑事拘留,后被陕西省靖边县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然而,2016年7月6日晚,陕西省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开展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中再次查获李某酒后驾驶,经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154.57mg/100ml,属于醉酒无证驾驶,后被城区一中队再次刑事拘留。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