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审计局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的报告
靖边县审计局局长 王 壹
全县父老乡亲:
根据靖边县人大常委会“两报两审一评一公开”监督办法,现将靖边县审计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政策落实和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五大板块119项审计项目,查出违规资金38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692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27条,被采纳322条,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0件。5人取得中高级审计师职称,2份审计报告、1个审计项目评为全市优秀审计报告和项目,被评为2023年全市审计机关专项审计先进集体,1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
(一)进一步细化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建立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和成员单位协调会议、联络员制度,推动工作运转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构建形成衔接顺畅、规范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政策跟踪和财政审计。完成基层“三保”、食品安全等6个专项审计调查。完成县本级及财政、党校等5个部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海则滩等5个镇财政决算审计,审计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等31个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完成26个单位3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4名领导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促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四)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完成结(决)算审计项目71个,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惠民生政策贯彻落实。
(五)国有企业和其他审计。组织实施国资运营公司、盐业公司等4家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农业园区改革划转审计和2个事业单位机构资产撤并移交审计。
(六)全面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开展了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和全县疫情防控资金审计等,抽调干部7人次参与配合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县纪委等专项工作。
(七)做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审计成果综合运用。开展了1次整改督促检查,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移交-逐个销号”机制,逐步形成了“人大推动,制度保障,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良好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
(一)聚焦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准确把握政治机关职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围绕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围绕“1365”发展战略和九个方面重大事项推进,继续强化高质量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审计,开展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等审计,促进相关政策高效落实,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紧扣财政财务收支开展审计。严格按照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三是紧扣重大风险防范开展审计。加大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审计力度,着力揭示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举债问题;对地方融资企业减量增质开展专项审计,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四是紧扣民生兜底保障开展审计。扎实开展公立医院、教育系统、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审计。紧盯我县2024年10项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关注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项目结(决)算审计。
五是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审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深入揭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落实、生态空间管护修复、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六是紧扣党的自我革命开展审计。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和审计结果应用,着力揭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聚焦成果应用,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好督察督办和监督管理,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力争解决历年未整改到位的51个问题,提高审计整改率,实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整改效果。
(四)聚焦机关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
一是筑牢政治之魂,忠实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二是绷紧作风之弦,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干部队伍整顿成果;三是夯实能力之基,加强审计人才引进、学习培训,积极培养重大审计项目人员和复合型人才。
靖边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的报告
靖边县林业局局长 宋勇树
全县父老乡亲:
根据靖边县人大常委会“两报两审一评一公开”监督办法,现将靖边县林业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生态项目建设超额完成。全年完成营造林草工程22万亩,其中人工乔木造林7万亩,飞播造林2万亩,退化林修复5万亩,人工种草0.5万亩,森林抚育、灌木平茬7.35万亩,森林防火通道56.6公里,美丽乡村12个,义务植树90.5万株,企业义务植树3万株。我们比年初计划超额完成营造林6万亩、防火通道建设56.6公里以及义务植树0.5万株的任务。二是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我们围绕深化“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打造镇级示范点1个、村级示范点2个,设立更新县、镇、村级林长1724名,各级林长巡林22532次,县级林长巡林解决问题8项。三是毁林毁草多发势头彻底扭转。以林长制为抓手,按照“1+N”管护模式,实行“党组包片、科级干部包抓”责任制,多措并举全面完成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整改任务,彻底扭转县内毁林(草)案件多发势头。办理涉嫌毁林草行政案件179起,处罚金额180万元,移送涉林刑事案件94起。四是森林草原防火创新开展。创新性进集市、进校园、进社区等途径宣传,推广使用“防火码”,开展“鲜花换纸钱,文明寄哀思”主题活动,重点林草区包片分工,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检查,重点人群逐一排查登记,全面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严控火源上山,严管野外用火。共计共发生森林草原火情19起,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五是重点项目审批全部办结。我局采取“全面梳理、提前介入、随报随办”三步走举措,全年赴市进省8次协调重点项目审批,调研并破解了征占用沙化封禁区的难题,重点项目中涉及办理林草地手续的45个,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累计报批林草地1940.71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6768万元。六是动植物保护全面开展。严格种苗检验检疫,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科学制定“一树一策”抢救复壮方案及日常养护方案,挖掘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内涵,积极推进二级、三级古树名木的抢救性保护和复壮工作。苗木产地检疫1800亩,复检苗木600万株,木材及制品2605立方米,办理植物检疫证书720份,检验各类苗木1500万株,办理苗木检验合格证150份,排查涉木企业90家,无涉木企业违法行为,未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累计救助野生动物31起31只,放飞放生22只。七是国有林场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有效保证生态空间增量、保护林草资源存量,共建设镇级林场2个,集体林场18个,家庭林场4个,纳入县级公益林6.7万亩。八是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83.87万元,惠及林农30057户87166人,惠及脱贫人口2430户8548人。九是我们获得众多高度评价。国家林草司副司长李达同志在三北地区林草湿荒资源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抽查工作反馈会中评价:“靖边造林完成面积较实,种植密度基本合格”;张胜利市长在靖边县森林督查现场会评价:“靖边县森林督查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成效显著”;县林业局荣获榆林市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榆林市森林经营先进集体、榆林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先进集体;县林草火灾防控中心被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授予陕西省森林草原消防“A级专业队”称号。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24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1365”战略,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荒则荒、宜耕则耕”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严格生态资源管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按照“北提南增中改造”的发展思路,将林业生态建设主战场逐渐向县城西北部及南部白于山区转移,大力发展经济林果产业项目,适度引进驯化沙冬青、红松等树种,持续加大“两松一柏”栽植面积,将我县国土绿化由“浅绿”向“深绿”推进,从纯粹的“生态型”向“生态-经济型”转变,全力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典型示范区。
(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营造林草“网”格化。确保造一片林成一片林,采用“两网”设计模式(造林地围网、造林树种套网),计划实施营造林草面积18.2万亩,生态廊道绿化83千米,美丽乡村建设5个,义务植树90万株,新建防火通道4千米。具体如下:
1.2023年榆林市白于山河源梁涧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项目13.6万亩,其中人工乔木造林4.1万亩、灌木造林0.5万亩、退化林修复2万亩、封沙育林4万亩、退化草原修复人工种草1万亩,总投资7590万元。
2.靖边县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0万亩,项目总投资710万元。
3.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靖边县森林修复项目1.5万亩,投资300万元。
4.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实施靖边县综合服务中心、万家畔林场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个项目,投资150万元。
5.2023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计划实施周河镇道路绿化、白玉山林场森林抚育、东坑镇金鸡沙村森林抚育3个项目,抚育面积0.45万亩,绿化长度12千米,投资190万元。
6.2024年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项目。计划实施包茂高速(靖边段)直观坡面绿化、小河红色革命旧址道路绿化、天赐湾镇银湾村重点区域绿化、五台森林公园柳荫路及大兴广场绿化、西草滩盐碱地植物园建设等21个项目,造林绿化总面积0.65万亩,生态廊道绿化71千米,美丽乡村建设5个,新建防火通道4公里,项目总投资5662.5万元。
7.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90万株。完成各镇、机关干部及中小学生植树及能源企业等全民义务植树90万株。
(2)林场化改革全域化。为充分发挥我县林场生态、经济、科技、示范功能,根据《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边县生态建设林场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发〔2022〕82号)要求,按照收支两条线模式,在全县开展生态建设林场化试点工作,林场化改革目标建成20个集体林场、6个家庭林场,经营林地争取全部纳入县级公益林补偿。
(3)违法图斑整治责任化。所有违法毁林毁草案件清库见底,新发生案件应办尽办,全力推进违法图斑问题整改,对历年9571亩复绿图斑由25位包乡干部逐一复核,对苗木成活率不足85%的图斑由包乡干部业务指导、乡镇负责整改复绿,于4月15日前全部补植复绿到位,确保苗木成活率、保存率,严控毁林草图斑增量。
(4)重点项目审批速度化。强化要素保障,成立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批专班,聚合力、出实招,简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质效,我局承诺将审批法定期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助力靖边经济发展“加速度”。
(5)林草火灾防控智慧化。继续加强宣传,重点林区实行包片到人、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智慧云平台”、无人机、红外线探头等信息化平台,智能化管理,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3‰。
(6)业务开展常态化。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全年督查检查2次;加大封山禁牧督查力度,修订管护措施,采取“季督察、月巡查、不定期检查”方式有效保护林草资源;在县域各个高速路口设立苗木检疫站,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6‰以下;强化古树名木、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等工作;继续加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宣传和生态文化建设力度。
靖边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的报告
靖边县民政局局长 张 浩
全县父老乡亲:
根据靖边县人大常委会“两报两审一评一公开”监督办法,现将靖边县民政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建设高质量现代民政”目标,坚定不移抓改革、补短板、惠民生、优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助力推进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2023年,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享受10825人,城市低保累计享受537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27人,共有特困供养对象682人,开展临时救助7445人次,全年共发放各类救助补贴资金7377万元。春节期间为全县的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和其他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5229份、棉衣548件、棉被1048件、大礼包300份;为低保户,特困户,三类户等困难家庭发放平价煤9866吨;另外,结合县委、县政府春节慰问活动,还向其他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971份。
(二)持续夯实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2023年,投资150万元实施镇靖镇乐业社区和张家畔街道金华路社区阵地建设项目,至此全县21个城市社区建设投资达到全覆盖;投资165万元实施张家畔街道金华路、育才路、红柳路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全年共发放社区两委补助344.75万元,发放服务群众经费和工作经费315万元。
(三)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2023年,投资600万元实施张家畔街道龙山路、河东、北新街、长城路、金桥和镇靖镇乐业社区6家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至此全县21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达到全覆盖;投资120万元实施席麻湾镇小沙峁村、水路畔便民服务中心二姐畔村、杨米涧镇王梁村、小河镇沙沟村、王渠则镇闫米坬村、天赐湾镇李家城则村6家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投资40万元完成了金华路社区、统万路社区、文化路社区、林荫路社区4个老年食堂挂牌任务;投资113万元实施养老服务中心张家畔院和东坑院消防改造项目,并完成了消防验收工作;投资16.5万元实施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下达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经费231万元。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和爱心老年公寓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养老服务先进集体”。
(四)全力推进社会事务,稳步推进移风易俗改革
2023年,投资130万元实施县殡仪馆增设焚烧炉、吊唁大厅装饰、垃圾箱、垃圾车等设备购置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殡仪馆各项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并且于2023年10月份正式投入运行;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14人次,出动救助车辆526台(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救助;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943对、离婚申请受理1119对、离婚登记450对、补领婚姻登记787件,合格率100%。总共为568对新人在颁证大厅内举行了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为784人次提供了婚姻家庭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为全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8663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405.66万元,发放护理补贴资金347.65万元;投资58.9万元实施城区45条主街道和87条巷道共计349块地名标牌更换项目,协同县政府、公安、林业、土地、辖区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陕蒙界线红墩界镇与内蒙古乌审旗无定河镇、海则滩镇掌高兔村与乌审旗无定河镇王窑湾村进行了界线勘定,对乡镇界线张家畔镇寨山村与镇靖镇榆沟村进行了界线勘定。
(五)构建大未保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3年,为56名孤儿和15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助资金281.28万元;投资28万元开展了全县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心理健康辅导、技能培训、关怀关爱工作;投资47万元实施儿童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并完成了消防验收工作;完成了儿童福利机构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成为全市第一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县区,在全市重点民政工作评估中荣获“儿童福利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引导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2023年,全县共有社会组织259个,其中,社会团体133个,民办非企业126个,年检合格率为100%;我局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全年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45家,实施帮扶项目4个,投入帮扶资金135万元,其中物资折算11万元,受益人数0.6万人;全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已于6月份建设完成,目前入驻基地的社会组织共3家。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情况
(一)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结合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活动,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和政策培训,提升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水平。二是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机制,适时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持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四是有序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满足非户籍人口的临时救助需求,加大救助力度。
(二)着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积极争取了100万元实施张家畔街道红柳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了140万元实施席麻湾镇沙渠村等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了90万元实施东坑镇沙渠村等9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提升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了30万元实施海则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是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争取了256万元实施宇文路社区阳光家园小区等4个老年食堂建设项目。三是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积极争取了32.4万元实施城市36户、农村90户的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四是进一步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积极争取了95万元实施县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三)着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推动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了60万元实施县儿童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特殊儿童群体关爱帮扶工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持续开展全县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心理健康辅导、技能培训、关怀关爱工作。三是推进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加强收养登记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
(四)着力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了190万元实施张家畔街道红柳路社区阵地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了500万元实施东坑镇四十里铺村、黄蒿界镇大界村等25个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二是推进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持续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工作。三是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抓好村级自治组织工作事务,厘清镇(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
(五)着力实施社会组织发展提升行动。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二是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形成联动,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三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六)着力优化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推进婚姻管理服务发展,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争取创建4A级婚姻登记机关。二是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启动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用地100亩的申报工作。三是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帮扶力度,积极争取了20万元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为全县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服务。四是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和使用管理,积极争取了30万元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