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于靖边县阳光家园廉租住房装修工作涉及有关问题的意见
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靖边县阳光家园廉租住房装修工作涉及有关问题的意见。县住建局、财投办要严格按照《靖边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保证装修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经济、实用、简朴,尽快完成靖边县阳光家园廉租住房装修的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确保阳光家园廉租住房竣工验收6个月内分配到户。
十、关于靖边县阳光家园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涉及有关问题的意见
(一)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靖边县阳光家园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涉及有关问题的意见。张家畔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从2013年5月13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廉租住房补贴400户和阳光家园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1000户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申请材料必须完整、规范,所报申请人要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政策和阳光家园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