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春节、元宵节秧歌表演、焰火展演等系列活动安全顺利举行,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25年2月5日8时至2025年2月12日24时(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五)期间,在秧歌表演路线、焰火展演以及相关活动空域对“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未经审批备案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管控区域、时段内飞行“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器、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等)。
三、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法违规飞行、施放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靖边县公安局
2025年2月3日